选派学院:不限
选派年级: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二、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二、三、四年级学生
报名起止时间:2022/8/30~2022/9/12
项目起止时间2023/7/1~2023/10/1
招生人数:1人
一、留学单位简介
阿尔伯塔大学成立于1908年,是加拿大G13大学联盟的成员,多年来与多伦多大学、麦吉尔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一起稳居加拿大研究型大学前五。2023CWUR世界大学排名第77位;2023QS世界大学排名第110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以下简称阿大)关于开展本科生实习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3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阿大开展科研实习。
二、项目信息
实习内容: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
2.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讨会;
3.以报告会形式展示研究成果;
4.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实习期限:3个月。通常从7月初到10月,具体起止日期以不同课题和导师要求的时间为准,也可与外方协商。
课题领域:有意向的同学请登录阿大官网(https://www.ualberta.ca/admissions-programs/visiting-student-and-internship-programs/research-internships/index.html)查看详情。
选派专业:无限制。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修养;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3. 年级专业: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二、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二、三、四年级学生;
4. 语言要求:雅思6.5分,托福95分,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
5. 成绩要求:GPA成绩不少于3.5分(4分制)或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6. 其他: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四、费用描述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3个月的奖学金(1800加元/月)、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阿大承担留学人员使用图书馆、电脑及科研设施的费用,并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五、申请流程
1. 校内申请:登录本科生出国(境)交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tudyabroad.hust.edu.cn,进入项目详情页,点击“立即报名”,填写提交报名表。请关注申请流转记录(平台-个人中心),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申请须通过学院各负责人审批,到达国际交流处待审核。咨询电话:027-87558261戴老师,申请指导QQ 群:945239061(提交报名表后请立即入群,以免错过提醒信息);
2. 国际交流处将对推荐人名单进行公示;
3. 进入公示名单的学生提交加方及CSC申请;
4.加方申请: 登录阿大官网(https://www.ualberta.ca/admissions-programs/visiting-student-and-internship-programs/research-internships/index.html)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intern@ualberta.ca;
5. CSC申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70)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备注:网上报名时“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计划留学单位”选择阿尔伯塔大学,“受理机构名称”选择“华中科技大学”。国外导师信息按照向阿大网上申报的志愿填写;
6. 9月23日之前,国际交流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公函。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7.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阿大,由阿大评估申报材料并匹配对应专业导师及课题。
六、其他说明
申请人应慎重考虑,提交报名后,不得无故放弃。
被录取人员赴加交流期间将覆盖2023年暑期,请务必考虑并处理好期末考试、暑期实践等事项。
录取人员不得延长实习期限或提前回国。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阿大,由阿大评估申报材料并匹配对应专业导师及课题。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