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申请西三区外专公寓登记表
申请单位(院系):
被邀请人姓名 (同护照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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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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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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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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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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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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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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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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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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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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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承担的经费 预算 |
生活费: 旅费: 讲课费: |
申请入住时间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 |
来访期间主要工作内容 |
选择下列类型: ( ) A.授课 B.短期讲学 C.合作研究 D.学术访问 E. 国际会议 F. 培训 G.其他 |
是否有随行人员 |
是 否 |
紧急情况下境内外联络人和联系方式 |
姓名: 电话: 地址: |
随行人员信息 |
姓名: 性别: 与被邀请人关系: 护照号/身份证号: 居住时间: |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
项目起止时间: |
邀请人对上述 信息确认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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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的电邮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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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审查意见 |
专办员签字: 日期: |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 |
国际交流处 审批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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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凡来访期间租住在校外公寓的需24小时以内赴住宅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住宿登记证明,并报国际交流处备案;
2.台湾地区来访人员不分停留时间长短均需另附中文个人简历,不用提供台胞证或回乡证;
3.若有随行家属或工作人员请填写随行人员信息。
4.若来访人员是依托于项目的,请申请单位填写项目名称、内容和起止时间。若无,请直接选择来访类型并在项目名称和内容中填写来访的主要工作内容。
5.入住时需支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