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德国拜洛伊特市库曼诺夫律师事务所主任、拜洛伊特市德中友好协会的主席库曼诺夫(Kumanoff)先生在西12楼北112室向法学院的师生介绍了德国行政法的基本情况。
库曼诺夫先生是德国从事税法实务方面的资深律师,对德国行政法有着许多独到的见解。库曼诺夫先生从行政和行政法的概念及特征入手,回顾了德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阐述了德国行政法制的基本体系和相关理论,最后还探讨了行政事务中的法律保护问题。同学们对于库曼诺夫先生的讲述很感兴趣,将我国行政法现状与德国行政法进行比较,纷纷提出自己的问题。
下午,在一号楼311室,库曼诺夫先生又就环境法的有关问题与法学院的师生进行了探讨交流。他指出,环境法由于其特殊性从行政法中分离出来后,地位日益重要。中国经济现在发展迅速,但是环境污染也不容忽视。环境法的立法和执法都应当加强和完善。
法学院副院长郑友德教授说,德国是一个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历史沉淀的国家,加强与德国法学界的学术交流将会促进我校法学学科建设的发展和提升法学的科研水平。目前,法学院要求本科生加强了德语学习,法学院的许多师生也赴德国留学深造。图书馆也增订了德语类法学书刊。这些都为加强与德国的学术交流创造了条件。以后还将继续与德国法学界开展类似的学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