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内地与港澳教育交流合作,教育部设立港澳与内地交流计划。
该项目资助港澳17所院校的师生来内地开展联合培养、教学科研、创新创业、实践交流等活动。
项目按时间分为长期项目(3个月至1年)和短期项目(3天至3个月)。
项目申报期:每年9月申报第二年拟开展项目;
项目批复期:第二年3月。
详情请关注本网站、校园网以及华中科技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项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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