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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授予境外人士荣誉学衔工作总结及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1-08   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授予境外人士荣誉学衔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荣誉学衔在促进我校对外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成效、出实效,助力提升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学校拟组织开展2023年授予境外人士荣誉学衔工作总结及2024年第一季度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总结要点

请各单位梳理本单位聘请的尚在聘期内(包含2023年内聘期结束)的名誉教授、顾问教授、客座教授名单,认真总结本单位与境外荣誉教授的联络情况、合作交流情况、下一年工作计划、相关工作意见及建议,提交以下总结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境外荣誉教授工作情况总结表》;

2.各单位需对在2023年内聘期结束的境外荣誉教授进行聘期工作总结,并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境外荣誉教授聘期工作总结表》。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1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件+可编辑的原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renee2004@hust.edu.cn(主校区),fanxd@hust.edu.cn(同济校区)。

二、2024年第一季度申报

(一)申报要求

各单位在与境外的知名教授、专家和学者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可向学校申请授予相关人士荣誉学衔。荣誉学衔类型包含客座教授、顾问教授和名誉教授。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相关荣誉学衔的申报条件和材料参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境外人士荣誉学衔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2〕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流程

1.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聘请条件和要求,提出拟聘人选,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经单位学术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上报。

2.网上申报: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荣誉学衔申请”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主校区) 87542357  18627103197

樊老师(同济校区)83692917  15871726051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境外荣誉教授工作情况总结表

2.《华中科技大学荣誉教授聘期工作总结表》

3.《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境外人士荣誉学衔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2〕18号)


国际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