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荣誉学衔授予及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境外人士荣誉学衔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2〕18号)文件精神,学校拟组织2023年第三季度授予境外人士荣誉学衔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各单位在与境外的知名教授、专家和学者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可向学校申请授予相关人士荣誉学衔。荣誉学衔类型包含客座教授、顾问教授和名誉教授。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相关荣誉学衔的申报条件和材料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境外人士荣誉学衔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2〕18号)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1. 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提出人选,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经单位学术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上报。
2. 网上申报: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荣誉学衔申请”,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报并提交附件材料。
四、其他事项
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9月15日
联系人:罗老师 87542357 15271910630
樊老师(医科) 83692917 15871726051
附件:《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境外人士荣誉学衔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2〕18号)
国际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