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落实《华中科技大学全球发展战略2030》,促进我校全球交流与合作,实现“四力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题
开放合作,共促发展。
二、评选类型及要求
(一)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及名额
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各二级单位(10个)。
2.评选条件
(1)单位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持续加强全球视野下的战略布局与发展规划,能够充分调动师生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积极性;
(2)积极贯彻落实《华中科技大学全球发展战略2030》,构建高质量的对外合作网络,在践行全球学生、全球师资、全球创新、全球伙伴、全球校园、全球影响等六大战略路径中取得显著成绩;
(3)建立有较完备的外事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外事管理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二)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及名额
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取得优异成果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人员。共计20个名额。
2.评选条件
(1)密切关注本学科领域及教育国际发展前沿与动态,积极参与、主动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取得突出成果,活跃在本学科领域的国际舞台上,在全球享有一定影响力。
(2)具有突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领导、切实规划、有效推动本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工作,使本单位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各方面的国际化发展成效显著,或在国际交流合作一线岗位上尽职尽责、热情服务、业绩突出。
(3)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外事管理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三、评选流程
(一)单位申报或推荐
1.组织申报:先进单位由各单位自愿申报;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推荐,各单位应严格依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不超过2人。
2.材料准备:申报先进集体须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推荐先进个人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申报材料和推荐表均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学校评审
由国际交流处组织评选,经过评选确定初步名单,在国际交流处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决策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2年11月25日(周五)17:00前将申报材料送交至国际交流处(1号楼113),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uzhongwei@h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朱忠威 87542357
罗 姗 87540044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度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度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国际交流处
2022年11月15日